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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认为流量看不见摸不着所以不是实体财产,是诡辩。例如电量也看不见摸不着,那么我花钱买的电量就不是我的财产了吗?其比喻也荒唐:花钱包旅馆,取得了房间控制权,不住当然作废,与买流量买电量根本不是一回事,因为用户是没有流量控制权的。//@小斯在广州: 能不能比作我吃不完的菜打包呢? 【观点·博客·@刘远举】“我花钱买的流量,没用完的不累计?”近日,消费者刘明将移动告上法庭。 其说法得到不少人响应,一起在网上痛斥垄断。其实,“我购买的流量就是我的财产”是错的,流量非实体财产,是服务。如,消费者住酒店,不能说我交了钱,今天没住下个月再来住。全文🔗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