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刚强-: 中国多数协会,已不是“同业者”自己组合起来的维护自家“从业利益”的“法权”捍卫者或护卫者。反倒成了代表“他方”对自己的“管理控制者”。与整个国际社会“民间社团”组织构建的“核心目的”相去甚远。也算是一“中国特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