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嫖:以金钱玩弄娼妓的堕落行为,专指有性行为能力的人。幼女,根本没有性行为能力。所以,”嫖宿幼女罪“本身就是一项自相矛盾的废法!其定法初衷就是为了降低某些阶层的犯罪成本,打开方便之门。在网络、民意、法制逐步健全的今天,如此自欺欺人的罪名,应早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