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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007加强版: 被告信真是很黄、很脏,真无法相信是一位现役军人女性之手,签名还是艺名,简直是视法律如儿戏也太过份了。更过份李天一她那个监犯宝贝儿子还可以改身份证名字,还可以全世界到处吃喝玩乐,现役军人就可以随随随便便造谣的吗?欺人太甚了!
    隐约记得,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于今年7月19日,在其微博中发公告说过,“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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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