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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小悦悦_: 有道理!! //@小悦悦_: 即便整个酒吧卖淫,也不能说这个案子就是卖淫嫖娼的案子。要证明该案是卖淫嫖娼,必须举出相关证据,若梦鸽不懂这些情况,李家既聘有律师,又聘有法律顾问,他们有责任向梦鸽讲清楚,酒店卖淫和该案完全不是一回事,“企图通过酒吧介绍卖淫来说明该案不是强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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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约记得,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于今年7月19日,在其微博中发公告说过,“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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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