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不语则已

    这律师够二的//@2800工程: 老田律师,做事很恶心,就准许他一个人用李天一,梦鸽说李天一就不行!//@泰来大预测: 逻辑差。 //@2800工程: 田参军,先把你认证里面的李天一改掉,再发这个微博,我对你是恶心了!
    李某某的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她控告的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控告内容公开;如果没有这种把握,那她为什么还要公开控告内容?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