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赞同您的观点//@长沙律师陈平凡: 粉丝少的用户肯定是构成侵权的;粉丝多的用户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明知是诽谤而转发,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其没有诽谤的主观故意,则不构成侵权,但事后若知晓是诽谤言论,应当及时删除相关言论并积极消除影响,否则对扩大部分仍需承担责任。
#律师邦电台#请教各位嘉宾@专栏女作家 @张智勇律师 @长沙律师陈平凡 @中国民生网 就微博而言,某用户发表毁谤言论,但粉丝极少,言论未广泛扩散,某粉丝上百万的用户对其进行了转发,导致毁谤言论疯传,您认为谁的行为更具有侵害性,受害人找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