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交流会#2013年8月2日下午我所举行了案件交流会。除外出办案律师以外,全所律师均参加了这次会议。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自己办理过或正在办理的案案件作充分交流、讨论,相信都有各自的收获!@付兵律师 @武汉宋家兴律师 @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