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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手机报

    【湖北省提高义务兵优待金】城镇由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提高到50%,农村由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提高到100%。以武汉市为例,按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市平均约为13530元/人/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市平均约为1119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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