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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钱一盯

    “我要炸”和“我想炸”性质不同!//@冷明好: 从“刑事拘留”到“行政拘留”,也算进步...,当然不管怎样,公共安全神圣不可侵犯@于洲: 为图片转发!
    【刑警威武!】新华网银川8月1日电 25岁的宁夏人李某因对吴虹飞发微博被拘有异议,在微博先后发布了“我要炸北京地铁”“把北京天安门给炸了吧,背上炸药,在人多的地方,明天进京”两条微博。虽没在网络上引发过多的转发和关注,但是却引起了宁夏公安厅刑侦总队的注意。警方7月30日将其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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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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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