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普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 网页链接 @江北统计 @九龙坡统计 @北碚统计 @巫山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