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卢思位律师
回复@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 就夏俊峰一案,转@陈有西 阅! //@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 夏俊峰案,二死一伤,背后捅人逃跑后被抓,证据确实充分,本应死刑已执行,可是被网络炒作至今让受害者木能得到公道;李天一案,从重证据而轻口供疑罪从无的角度看,谁也不应该在未审判之前就判定其有罪 展开全文关于李天一等人涉嫌轮奸一案,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为它写点什么?当初知道这事,第一反应是老李教子不严,但随着全民都在讨论李天一应该受到何种处罚,尤其是看了一些所谓的专家、“大律师”的言论之后,我觉得这个案件已经成为公众事件,很有必要说两句。第一、无罪推定为刑法的基本🔗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