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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江小钓雪

    //@周泽律师: 如果不是性侵案件,根据最高法院公开审判的规定,被告人已满16周岁的,原则上也是可以公开审理的,如果被告人一方提出公开审理申请,公众可能会表示欢迎,法院也应该会决定公开审理。
    【馊主意】梦鸽要求李天一案公开审理的申请书公开发表,除强化"李天一"实名为"李冠峰",并让公众认为李家想在被害人伤口上撒盐,造成对李家更为不利的舆论之外,没有别的效果。提出该申请不知是谁的主意,但这显然是个馊主意:性侵案件中保护被害人隐私是绝对的,明知本案不可能公开审理而提此申请,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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