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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喆哥

    //@老顽虎: //@南宁曾律师: 1、百度了一下,梦鸽的本名叫刘清娣,提交给人民法院的申请书签名怎能“梦鸽”?2、“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到底向没向海淀法院提交申请呢?3、刑诉法规定,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法律有规定,岂能想公开就公开?4、我看只是宣传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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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一切让事实说话】7月28日下午16时,李天一案代理律师兰和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称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为了消除公众对其家庭与司法的双重误会,梦鸽决定去除神秘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件。(凤凰网)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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