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鹤慈: 下面的言论明显的是死亡威胁,有明确对象有杀人的具体办法。这此惹事的炸也是针对居委会,所以用无犯罪故意的辩护不能成立。@吴虹飞: 户口迁出后我特别想去那个居委会找那几个老娘们儿,我会对她们大声说,臭!老娘!们!儿!老子现在没工作,你敢惹毛老子,老子就用2,4,6-三硝基甲苯 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