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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清司法-刘垓子司法所

    //@马桥老娘舅: 本案中,刘某委托赵某去追讨债,产生了代理法律关系。老李向赵某支付欠款,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赵某讨得欠款后未交付,则侵害了刘某合法权益,构成不当得利,应由刘某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而老李已经付清全部的货款,无需再向刘某支付。
    #娘舅普法# 【债务人说钱还清了 委托人却联系不上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债权人切莫病急乱投医,随意委托他人追讨欠款,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理性方式主张权益,避免陷入纠纷的泥潭。 详情:🔗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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