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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弘毅_paranoid

    没有反思与改革 //@吴江水法律风险管理网: 社会主义国家从来就没有过法治,甚至连法制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在于,谁拥有权力谁就可以无视法律规定行事而不受追究甚至不得质疑,包括删帖、销号。//@徐付群: 这案子之所以发生,不正是因为法治不完备的结果么?怎么现在倒成了炫耀法治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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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评论: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薄熙来一案提起公诉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网页链接 【评】正好证明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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