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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尚1987

    终于看到律师是怎么颠倒黑白的了!~ //@任志强: 典型的流氓。 //@李开复: 1)自认武功天下第一,喜欢动粗,所以打受害者不为强奸,2)受害人喝醉,因此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犯“强迫卖淫罪”。
    #独家#【李某同案犯律师:李某自认武功第一 打受害者不为强奸】🔗 网页链接 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行为。李某同案犯律师介绍,李因家教不严,又练过跆拳道,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惹怒了他,导致他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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