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1958年毛泽东在北戴河发表谈话:“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随后,中央政法小组提出刑法、民法、诉讼法已无必要制定。59年司法部撤销。直到78年中国只有两部法律:《宪法》《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