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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航律师

    回复@尹航律师: 得罪了祖飞兄,哈哈 //@尹航律师: 等你到六十岁的时候回头看看,你觉得自己四十多岁说这句话很幼稚,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有意克制不写,会觉得自己当初有病,何必呢?想射不射,写完了未必能害到别人。我不同意的是这条微博的逻辑,是对人性和生活意义的藐视,笔者清高很好,但到过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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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岁以下最好尽量克制出版法学学术著作。同意,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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