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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小刘哥

    李天一和他的小伙伴们轮奸妇女,这位律师和李家败类们轮奸法律,我和我的其他有正义感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于建嵘: 案情不明,不好评论。但此律师"均属谣言""均为讹传"这两个"均"还是蛮有将军气势的。不服不行啊。
    哈哈,半年的案子,现在才提到卖淫,还加上勒索之罪?太油菜了,不仅洗掉了轮奸,还可以反咬一口拍拍屁股就走人!真是编剧里的奇葩,人民币里的聊斋啊,佩服佩服!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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