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普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安排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人员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 网页链接 @江北统计 @北碚统计 @九龙坡统计 @南岸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