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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大象

    问维稳学硕士:1,此赔偿符合哪条行政赔偿条例?2,如果是执法者行凶杀人,这算否民事赔偿?3,民事赔偿是否应由行凶者赔付?4,在法院尚未裁决由政府先走行政途径赔付是否合法?5,用纳税人的钱给公务人员犯罪行为买单是否荒唐?!
    【新华社:临武瓜贩:1周交1百元可自由摆摊】 县城只有一两个农贸市场,摊位费很贵。一个四五平方米的门店,一年的费用就是五六千元。为节省成本,农民要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只能到街头摆摊叫卖。瓜农交钱后就能相对自由摆摊:“平时一周收100元,赶上节假日3天收100元。”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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