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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欣怡

    //@居士Jimmy: 我做企业的兴趣,来自于松下幸之助。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收集了所有能买到的松下的书。我至今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松下说的赚钱是企业的第一道德原则。那位亏上百个亿却摇着尾巴说只求党中央信任的大企业家,实在够得上屎壳郎的级别。
    许小年:只要能为股东赚钱并且符合法律,企业的任何行动都不应受到道德谴责和行政管制。无论面对何种指责,“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也罢,“为富不仁”、“扰乱市场秩序”也罢,企业都应理直气壮地去最大化股东的利益,这既是企业管理者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也是他们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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