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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回家千秋雪

    //@刘晓原律师: 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既然都是被"强奸"了,怎么能以"被受害人"身份、道德之别,而对"强奸犯"分轻重惩罚? //@易延友: 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
    我的好朋友,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 教授认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大家怎么看?ps:易教授是民主和法治的坚定推进者,大家理性讨论。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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