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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学敏律师

    这是法律和法院站在受害方角度所做的平衡,背后有公平正义与价值的衡量,况且大部分费用由保险承担,难谓判决不公。就逃逸方来说,不仅未因逃逸而免除民事责任,而且将面临更严重刑事责任,违法成本更高,不可因此推导出“老实人吃亏”的结论。建议@财经网 在标题上注明享有追偿权的内容,以免误导。
    【多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最后1辆报警被判赔近40万】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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