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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夏曰

    【历代城镇人口比例】据旅美经济学者赵冈估算,历代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5.9%(战国),17.5%(西汉),20.8%(唐),22.0%(南宋),7.7%(清末1893年),10.6%(1949年,政府公布的结果)。(《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p.84) 如果这一估算可信,西汉时的城市化水平大致相当于1978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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