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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BILL流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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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在看守所会见了王登朝。2012年12月,深圳警察王登朝不服妨害公务罪、贪污罪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当月29日受理立案。按刑诉法规定,二审审限二个月,检察院阅卷一个月,可延长一次审限两个月,加起来是五个月时间。如今,案件已严重超审限,二审法院既不作裁判,也不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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