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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忆V

    一个案子,嫌犯被羁押了几年,审了几年,判了几次,被枪决之日,法院竟然没有其家属的联系方式。童话也不敢这么写,他们就敢这么做。突发奇想,如果让为刘志军做辩护的钱列阳大律师为曾成杰辩护,庭审大发感言:“打击犯罪并非法律的最终目的,要给人改过的机会。”曾是否会不死?抑或仍然要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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