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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师讲作文

    倘司法杀人越货则国已不国!/@荣剑2011: 借司法“合法”地剥夺民营企业家的资产,已经成为各地的经验,而这个案子尤为典型,真正是谋财害命,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从中院到高院到最高院,完全是沆瀣一气,同气相求,看不到任何可以在体制内修复和纠错的可能。司法不公正不人道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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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捋一捋就会发现,曾成杰这类案子在很多地方都有,随着重庆打黑、黑打的底子露光,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次曾成杰案似乎尤为触目惊心——以现在的通讯、技术手段,法院想找一个人不会费力,曾成杰被处死程序上的问题是抹不光的,越抹越黑。如果确实在立案处理前,涉案资产已经处置,问题就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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