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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吕海波律师

    与刘志军比,曾成杰的社会危害性显然要小得多。为何曾死了,刘却活着?法院的职能是“司法”还是“玩弄法律”? //@边民微博: 边民微博:枪决可能是想提取器官哦。 //@中青报曹林: //@宪政学人华炳啸: ???法治国家的愿景就体现在每一个个案的正义诉求中 //@周永坤微博: 转就是参与法治建设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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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7月14日中午在我父亲执行死刑两天后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邮寄邮戳时间是时间是7月13日,签发时间是我父亲被枪决的12日。难道长沙中院唐学平法官不知道刑诉法解释423条的法理以及犯人临终告别权和亲属临终会面权的人道吗?死刑也由注射改为枪决。人权何在?法理何在?天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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