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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念关山近

    一法官朋友讲他做书记员时的小事:贪官死刑执行令下来,医院已准备好移植器官。按规定要死囚“同意捐献”器官,任法官晓以赎罪大义,贪官坚持火化全尸。庭长要求如实记笔录,只是最后一行要留大半空白,可补记“经反复考虑,我同意捐献”。朋友故意记错,空白处被贪官补正而填满。是否被捐献不得而知了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