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中医高格非

    //@朱明勇律师: 曾姗救父的各种动作,我曾认为是多余的,因为我认为曾成杰根本不会被核准死刑。现在看来,我们一直在低估他们杀人特别是杀同胞的勇气。 //@周泽律师: 何教授这样生气,莫非为最高院请你们去座谈之忽悠?//@何兵: 禽兽不如的东西!
    【现代版“缇萦救父”失败】湖南女孩曾姗,几年奔走京湘,为救其父曾成杰。这与汉文帝十三年缇萦救父极其相似。缇萦有幸生活在“忠孝治天下”的汉代,曾姗不幸遇到了藐视起码人伦的法院。法制史会记住这件事——现代版缇萦救父失败!对有罪的人当人道处遇,古今一理。藐视这一伦理,匪寇不如!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