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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贼王

    身为法律人却没有法律精神与法律人的操守,果然是中国特色的法律人~//@张凯律师: 这个培训不学唱红歌吧?
    一早起来看到某律师培训自组织和某律师学院培训同学群发布的通知,分别要求其成员"凡某某成员一律不得对司法部<<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网络上发表任何评论。"差点把早饭吐出来。@刘平凡律师 请您取消对我的关注吧。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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