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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仑山人在厦门

    回复@许丹: 我一直都关注大姐,可是您现在已经隐退韬光去了,好多喜爱的文字都不见了,好好可惜!这样也好,少招惹那些小人,我近来不大发言,保留了您的帐号,还有@袁裕来律师 杨海鹏等几个人的,通过这些人浏览最新新闻,现在天天都是让人难受的news,我的胃受不了了
    天下奇文,长沙中院的微博(已经删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草泥马!如此玩文字游戏,玷污了中华语言文字,同时突破了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我严重怀疑此法院微博被无耻之徒盗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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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