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个,还属于法律知识不过关[思考]//@竹林居士-: 回复@谁在那世约了你: [给力] //@谁在那世约了你: 如果只是不懂新媒体就算了,怕只怕一不小心说了实话,暴露了对法律的无视与无知 //@竹林居士-: //@汶金让: 管理微博的人不懂微博,真是令人遗憾! //@徐德军律师: 关键是要给长沙中院这样的法盲普法啊!
长沙中院今日之事引发重大舆情,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法院应当引以为戒!司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媒体迫在眉睫! @人民日报 @人民法院报 @豫法阳光 @四川高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八桂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