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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商

    2013-7-13 17:19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了一条微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很快删除,目前该院正在紧急寻找擅自发博的临时工,估计8:20宣布,请大家耐心等待。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