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法律酷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解析】《侵权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分别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期间所遭受的来自机构内人员和机构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的情况... --@凌云律师孙文杰 的微刊《通过法律来维权》 🔗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