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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怡红公子

    法盲当道,法治举步维艰。//@周泽律师: 看来,公、检、法、司执权柄者,都是法盲
    【依照宪法,“两高”和行政部门无权就旁听和律师刑辩制定限制性规则】宪法第125条 规定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被告获得公开审判和辩护属公民基本权利,故关于旁听和律师辩护的限制性规则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制定法律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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