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天佑: //@广州退休一级警督谭树发遗属-: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难道必须要我和区伯到法院起诉广州天河公安分局,才能争取到这个“合法进行上街举牌”的权利?[思考] //@何光伟: 这就不对了嘛 《宪法》咋说的?
【请问@广州公安 @广东政法 :怎样才能合法上街举牌反对广东江门鹤山拟建核燃料加工厂】7月10日下午,我和@广州区伯 到@广州天河公安 治安管理大队,书面申请“上街举牌反对建核燃料加工厂”,被以“公安不接受个人名义申请游行示威上街举牌”拒收申请函。@于建嵘 @作家-天佑 @梁树新 @迟夙生律师 @何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