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微博上找不到司法部的微博,现在此正式通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官微要求向全体律师公开《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全文,以便于大家征求意见。也请司法部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你们是服务于律师的,不是负责勒律师脖子的。@北京司法 @四川司法 @牛兴全 @浙江普法 @广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