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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合适的名字之前先用这个

    老实说,这份律师的声明我倒是赞同的。违法必究,这不应该仅仅针对那些恶性犯罪的行为,而是任何违法行为,包括媒体的越线。这个“李某某”不能轻放,但是我们的媒体很多时候的确也是……呵呵……//@CoollyStartOver: 搬出法律条文也就算了,还搬出广大群众。李某某这孙子被正法,哪个广大群众不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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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新律师浮出水面 发声明详述案情】上月底,李天一等涉嫌强奸案的代理律师请辞,而日前该案的两位新律师也浮出水面。两人于今日凌晨通过新浪博客发布声明,公开详细进展,并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详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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