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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老谢

    刘志军的死缓预示着官员经济犯罪的死刑已经不复存在,酷刑取代不了民主监督制度,但在普遍缺乏监督制度的情况下,官员对死可能还有点惧怕,现在贪污受贿已经可以无极限了。//@奋壹: 老刘千万记得要在狱中续写红楼梦哟,第三个文学诺奖就靠你啦。
    【涉案几十亿,只判死缓?】今日上午,贪官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受贿6000多千万,现金9个多亿,房子374套,字画、古董600多件,睡的女人数不清....享受这么多东西需要出卖多少国家利益?仅仅被判了个死缓?稍后再减刑、监外执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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