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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泰峰

    拆到自己家,总的谈个价不是 //@闻君9711: 大师不太像文人,像混社会的[呵呵] //@章文的文章: 完全正解[赞] //@李祖成gd: 自己的房子拆迁要高价补偿不过分,这就好比卖一件商品谁都希望高价。至于提到掌握官员证据,可视为现实不对等条件下的自保。可以选择公开,但法律也没有规定必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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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纪许光 提供的所谓@记者陈宝成 敲诈勒索的证据,本人表示很生气,宝成兄弟眼瞎呀,怎么相信这么一个心地阴险的白眼狼?! 那些证据,完全是正当要求呀,别说600万,就是一千万,也该提。政府答不答应是另一回事。征人家的地还要求人家体谅、配合,不能"狮子大张口",这是强盗逻辑!坚决支持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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