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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眉

    @人大重阳赵师兄 //@新闻已死: 1.不认同敲诈这个说法。拆迁开发是一种商业行为,被拆迁户和开发商讨价还价,是商业谈判过程,高开低走,非常正常;2. 角色可疑。如果开发商认为受到了敲诈,它可以报案,而不是与此事无关的人跳出来占领道德高地,指责别人敲诈。3. 强拆违法,人神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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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纪参事:不得不说的故事。详见长微博、财新网博客(http://t.cn/zQz6wCk)和新浪网博客(http://t.cn/zQzigxd)。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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