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赵师兄 //@新闻已死: 1.不认同敲诈这个说法。拆迁开发是一种商业行为,被拆迁户和开发商讨价还价,是商业谈判过程,高开低走,非常正常;2. 角色可疑。如果开发商认为受到了敲诈,它可以报案,而不是与此事无关的人跳出来占领道德高地,指责别人敲诈。3. 强拆违法,人神共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