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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倌乱弹琴

    废话一堆,证据呢//@徐昕: 上证据吧 //@许振义: 此君一贯作风就是“一会儿上证据” //@去V的刘建锋: 上证据吧,都等着究竟是看怎么敲诈的
    锄奸!今日起,公布@记录者陈宝成 敲诈勒索物理证据!欢迎围观。是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开出任何价码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你知道,这个“卖方”首先是以“掌握官员贪腐证据”、“不谈就送他们进监狱”为前提的,然后敲诈高于标准20倍以上的财物。这还合法买卖吗?请点击图片,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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