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明: 回复@张恒的快乐生活: [汗]作為共和國公僕,事事念及國民權益,是其責任;作為共和國公民,時刻要求官員問責,也是我們的責任,至於官家背後有何苦衷、委屈、又或“無奈“!人家娘親才有資格包容,我等公民何需對他事事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