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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人沈尤

    如果《环保法修正案(草案)》第二稿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情况属实,那么就与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精神是相背的。法律的修订如果不尊重、不考虑公众参与的真实意义和实际效果,这种避重就轻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伟哥之声 @实习律师牛建国 @刘文海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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