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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叮叮圵: y//@叮叮圵: 对于民族,社会主义国家施行“阶级>民族>国家 ”的办法,美国施行“公民>国家>民族”的办法。 苏联、南斯拉夫、捷斯的历史告诉我们,前者靠不住。 国籍是政治概念,民族只是文化概念而已。 建议强化公民概念,取消政治上的民族划分
    对于藏、疆问题,我觉得自由主义者不妨采取这样的现实立场:考虑到经济、国防、安全的规模效应,提倡联邦制,实行高度区域自治。并借鉴美国两院制,平衡少数群族的立法代表比例。如果构建联邦的一切努力均告失败,必须同意各自独立的主张,而不能采取武力强制的手段(这是帝国主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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