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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笑鸿庐

    没道,悬。 //@王庄华的微博: 只知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之说,未闻”以其人之到还治其人之身”之理,按理说律师思维应该严谨缜密,竟不知到、道有别,要知道别字岔意,离题万里。
    薄王统治时期的重庆警方某专案组长,在黑打高潮时因刑讯至人重伤,已引起中央巡视组重视。最近,该组长(第一个)被检方以涉嫌刑讯逼供罪拿下。在此呼吁,对组长应依法审讯,万不可”以其人之到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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